2020-03-30 10:01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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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与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208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与调整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30

 

 

 

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

与调整补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生产方面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适度扩大粮改饲规模,结合市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国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加快推进全市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努力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新业态,从而实现产业兴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全市农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2020年全市种植调整基本原则和方向

全市各镇、村应结合和龙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和灌区改造提升相结合;与推进规模化种养殖业相结合;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相结合;与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为原则,以优化种植结构,减少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提高种植效益为目标,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源,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强化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合作,支持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联合体等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重点发展绿色、有机大米种植;高粱等杂粮杂豆种植;桑黄、北五味子等中草药材种植、优质大田有机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以及配套粮改饲实施青贮玉米种植等。努力实现全市种植业实现品种多样化,农业种植结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粮改饲规模适度扩大,进一步推动全市实现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形成。

三、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范围主要内容

(一)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作物品种范围。根据国家、吉林省2016年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文件精神,以及近年来全市农民种植主要粮食作物收益情况比较分析,确定2020年我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作物品种方向为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

(二)资金额度充分发挥资金政策扶持带动作用,用好、用活国家生产者补贴优惠政策,利用2019年玉米生产者补贴中预留的10%资金,作为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

(三)具体补贴范围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合法种植的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含与村集体签订有偿使用合同的册外地种植面积)。补贴范围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及耕地被国家相关部门征用的并已经作出补偿的;未与村集体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的册外地;违法违规签订流转协议的承包地;非法焚烧秸秆以及随意丢弃农业生产包装物等对耕地造成污染的地块。

(四)补贴对象。全市范围内,2020年参与种植结构调整,实施种植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的农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以及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经营主体。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种植结构调整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如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积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生产者受益。

(五)补贴标准。按照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除以合法耕地上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种植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面积进行合算得出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农民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性,2020年种植结构补贴标准原则上要高于本年度玉米生产者补贴单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大豆生产者单位补贴金额。

四、补贴程序

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实施,各镇负责落实具体种植结构调整任务,各镇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为原则,大力宣传种植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种植业调整的工作。

(一)生产主体申报。2020年春季播种结束后,630号以前(逾期不予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各镇、村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对象,根据实际参与种植结构调整种植的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面积,根据分类,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补贴申请表,并向所在村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村级审核公示村委会对生产主体申报的面积及地块严格审核确认,715日以前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生产经营户逐户登记,并将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面积以及补贴作物等信息在村级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明细材料以及村级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所在镇相关部门。各镇村在上报补贴信息时,要与生产者补贴工作相结合,要坚持一块一码为原则,即一个补贴面积对应一个地块编码信息,不得重复申报。

(三)镇级核实确认。镇相关部门对所在村上报的补贴信息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示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要建立档案,完成相关材料归档备查,同时将补贴信息表及镇级汇总表730日前上报至市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

(四)市级核查汇总81—83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将成立联合验收组,对各镇上报的种植结构补贴面积及地块,进行抽样核查验收,对抽样验收合格的,纳入拟发补贴范围,报市政府审定。

(五)资金发放市农业农村、财政局收到各镇补贴信息汇总表后,根据补贴资金额度和符合补贴要求的实际种植结构调整青贮玉米及高粱、红小豆、谷子等杂粮杂豆为主的粮食作物补贴补贴面积进行测算、确定补贴资金标准,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下发到各镇。各镇收到下达的补贴资金后,要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每一个生产经营主体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及各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联络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种植调整工作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紧密围绕任务目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镇、村要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力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档案。各镇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要对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种植作物类型、补贴面积、补贴额度、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要齐全完整。并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发放公示照片(截图)等信息,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账可查。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有效,确保资金尽早发放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种植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种植结构调整的意义的认识和理解,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从而调度农民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性。

 

附件: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航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明学  市财政局局长

                            朱重锡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郑光俊  东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春南  头道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立明  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耀光  八家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昌植  福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国哲  龙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慎镛淑  崇善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延虎  南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明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尹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朱重锡兼任。联络人:谭再钧 电话:4262676 邮箱:hlnyj@163.com

 

 

 

关联文件:《和龙市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与调整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