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和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与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统筹布置,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科室督促、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体系,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开展,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多渠道公开信息
一是把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二是依托和龙信息等,以多平台、多角度的形式宣传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和宗教的法律法规、展示全市民族宗教战线工作者风采。三是善于利用展板、宣传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三)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服务咨询10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85人次,现场咨询15人次,均已现场答复或按期答复,办理满意率达99%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数量。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
(二)公开的内容。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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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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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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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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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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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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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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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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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为主,结合党政信息公开栏、新闻媒体、电话咨询、政务公开服务指南、现场咨询等便民渠道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经过沟通协商,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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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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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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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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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信息0件,答复0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用心用力,切实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转化为动力,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依托网络、微信群等各种媒体,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民族宗教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梳理民宗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和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