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2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8    点击数:
 2012年老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和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和龙市老龄办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州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龙市老龄办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延边州政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条例》市老龄办成立老龄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老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承担老龄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学习和培训

  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并抓好对老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的重点培训,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实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面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为依据,市老龄办制定了《和龙市老龄办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为方便信息公开工作和公众查询政府老龄信息,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结合《规范》,明确了老龄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依据上述方案,组织编制了市老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老龄工作从机构职能、行政决策、社会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了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依法多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大力推进了老龄信息公开查阅管理。确定了在市老龄办、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就查阅点的建设和应用等有关具体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目前市老龄办制定了制度和规范,落实了工作人员及职责,并正在积极开展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老龄办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老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2条。

  三、依申请公开老龄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2年1月1日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8件,内容主要涉敬老宣传月,敬老文明行动。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2年老龄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社会公众对老龄信息的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老龄信息公开出台较晚,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定和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工作也缺乏规范,需要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收费标准,以便开展工作。

  (三)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主要信息服务方式到老龄办查阅、还不够丰富。以保障社会老人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老龄信息公开服务。

  (四)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老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中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和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