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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6597/2021-07078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标      题: 关于对《和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6597/2021-07078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和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标      题: 关于对《和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5日

关于对《和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文件背景

2020年3月10日,《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政令第273号)正式颁布施行,对规范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操作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房屋征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问题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制定本办法,依法规范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侧重可操作性,在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最终形成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六章,五十六条。一至七条为总则部分,主要对立法目的、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规定;八至二十二条为征收决定部分,主要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条件及相关程序;二十三至三十条为征收评估部分,主要对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时点、评估原则、复核评估及鉴定等内容进行明确细化;三十一至四十八条为征收补偿部分,主要对补偿原则、补偿内容、奖励措施以及对住改非补偿等难点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四十九至五十三条为法律责任部分,主要对违反本办法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作出相关规定;五十四至五十六条为附则部分,主要为明确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文件修改内容

《办法》共修改12项内容。一是明确规定征收部门对征收实施单位的具体委托事项。二是增加了征收范围确定公布后,抢栽抢种不予补偿的规定和规定暂停事项的有效期限。三是明确了针对未经登记建筑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应当组织的部门。四是修改并增加了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五是增加了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规定。六是增加了征收公告的具体日期和期限。七是明确了房地产评估师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八是明确了房屋评估机构的具体工作要求。九是细化公企单位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的规定。十是增加了倒塌房屋补偿标准。十一是增加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以及在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况下作出补偿决定的具体期限。十二是修改搬家补助费、果树补偿中营利性果园补偿方式;增加对仓库(砖混、砖木、土木)、砖木牛棚、猪舍和三相电补偿方式。


关联文件: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