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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04    点击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和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由和龙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总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龙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4806555

一、概述

2012年,和龙市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健全各项公开制度。截至2012年底,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从2013年起,此项工作继续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其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市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以便市民查阅。

(三)完善配套措施。从市公安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看,接待窗口民警态度热情、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和相关材料均摆放在规定位置,并通过门户网站在网上公开信息,涉及的有关事项全部公布上网,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效率。

(四)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制订了《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工作,完善了发布新信息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条数。2012年,和龙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2、重点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主要是以政务动态信息、各部门的机构和职能信息、办理各种事项的告知信息为主。政务信息包括领导活动、工作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政府大事记等。

(二)公开形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示,我局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各类文件进行了清理检查,没有违规发布文件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和龙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和龙市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和龙市公安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市公安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切实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转化为动力,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依托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安业务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转变信息公开方式。将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政务公开形式,积极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