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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扶贫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和龙市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我办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9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需要重点考虑,着力推进的几项工作,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条例》要求,我办及时编制了《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和《扶贫办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规范。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对机关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累计公开39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9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9年度我办共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2人次,其中直接来单位咨询2人次;电话咨询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办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支出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2019年未发生因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没有发生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和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以上问题,2019年我办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历史信息梳理、规范,及时充实到公开目录中。加强对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2、进一步完善出台有关文件

  按照《条例》精神,我办将编制一批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尽快审定出台有关文件,努力形成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3、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内部自查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适时地组织学习信息公开基础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学习的组织,明确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机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