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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质监局201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2-07-1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2012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迅速、有序地开展监管工作。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建立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部署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

  二、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1.开展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我局执法人员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备案情况,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是是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进行用量登记,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经检查,未发现企业违法行为。

    2.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工作。针对端午、六一节,为保证节日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和确保儿童的健康,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性,严把食品质量关。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市辖区内的小学附近市场、超市、饭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3.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我市12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担当起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抓好管理,严格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做"良心企业",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4. 根据省局《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紧急通知精神和州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充分认识此次彻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结合我市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排查,严打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行为。重点检查原材料和台账,要求企业自查,提交自查报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6家,其中饮用水生产企业6家大米生产企业9家五味子浓缩液生产企业1家。检查未发现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

    5.我市目前现有7家水厂。已检查5家水厂,另2家水厂已停止生产。上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家水厂没有出厂检验记录,我局发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后该企业重新整顿厂房、整改化验室。还有一家水厂没及时更换PC桶。我局发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要求全部更换PC桶。另有一家水厂没有出厂检验记录、生产许可证过期。我局发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要求产品必须有出厂检验记录。

 

 

                  和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