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00: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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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和龙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815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和龙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和龙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3 

  

2018年和龙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各项工作,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农业工作会议部署,以增雨抗旱、防雹减灾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及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人影工作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为我市三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人影作业前期准备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全市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保险办理,作业装备年检、维护、保养,作业经费落实,作业弹药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人影作业站点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人影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新建增雨、防雹站点各项设施,增强人影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主动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根据气候变化特点,针对局部干旱和冰雹灾害,积极主动开展人工增雨、防雹等抗灾减灾作业。

(四)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我市人影机构要在州人影办统一组织领导下,联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

(五)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水库增水、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服务预案,确保人影作业有效开展,不断提高人影工作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

(六)评估本地人影作业效果。

(七)收集、上报本地人影作业有关情况。

三、作业站点布局

各地作业站点应按照空管部门有关规定布局。作业过程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主动向空管部门做好作业空域申请、注销等工作,设专人对空观察,确保作业安全。

四、作业时间

2018年全市人影作业时间为425日至930日。我市将根据人影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实施人影作业。除常规作业外,重点做好农作物需水季节、干旱发生期和冰雹多发期的人影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候变化和应急需要适时调整作业部署。

五、作业经费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政府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影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我市财政预算,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应无偿提供灾情、水文、火情等资料。

六、作业要求

(一)加强对人影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投入作业的装备处于最佳状态。未经年检、年检不合格、经确认报废的火箭发射装置及超过有效期的火箭弹,不得用于人影作业。

(二)严格执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按照职责分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影办)负责全市人影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市人影办负责各作业站空域申请和指挥。

(三)严格按批准作业站点开展作业。作业人员要服从市人影办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人影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对落弹区调查,做好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四)严格执行作业上报规定。实施人影作业的单位,要记录作业信息,建立作业档案,及时上报作业信息,进行作业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