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办发〔2018〕14号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和龙市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和龙市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意见》)总体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功能生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聚焦水稻、玉米、大豆三大品种和优势产区,按照建立“两区”要求,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全面推进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为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稳步推进、底线思维、精准落实。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按照“两区”划定标准和任务目标,足量、高质、精准落实到地块。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的“两区”具体划定、建设和管护。坚持资源共享、形成成果、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农业、发改、国土、财政、住建、交通、畜牧、林业、水利、环保、粮食、统计等及各镇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资源共享,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市“两区”布局一张图,确保“两区”的划定与建设稳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我市“两区”划定总任务为35.47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4.47万亩(包含3万亩水稻非基本农田);玉米生产功能区11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10万亩。于2018年12月之前完成划定工作,做到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使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精准开展“两区”划定
按照《意见》划定标准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水稻、玉米和大豆种植规模、分布特点,把“两区”划定同相关规划相结合,做细做全,做到一次划定、长期有效。
(一)严格执行“两区”划定操作规程。
按照《吉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操作规程(试行)》,指导我市“两区”具体划定工作。
(二)逐级分解“两区”划定任务。
根据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将我市“两区”划定任务分到各镇、村及国有农场等部门。
(三)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依据“两区”划定标准,各镇及国有农场等部门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将划定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地块。
1、开展“两区”划定内业、外业调查。我市“两区”划定,要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我市“两区”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两区”划定数据。
2、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将“两区”具体地块信息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基本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将划定的“两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两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我市“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衔接。
(四)形成“两区”划定成果。
全面落实“两区”划定工作, “两区”划定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等相关工作。市农业局每季度末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上报州农业主管部门,通过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在划定工作结束时,划定实施部门要在自检自验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并由市农业局报送上级农业主管部门。
(五)启动“两区”划定工作。
我市划定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4月)。启动我市“两区”划定前期准备工作,逐级开展市、镇、村技术培训。
2、摸清底数(2018年5月-2018年7月)。各相关部门要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数据资料、成果,并以市政府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最终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委托单位。
3、精准划定,上图入库(2018年7-11月)。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基本信息入库、图件编制等工作。2018年9月底前,要开展图上作业,并把划定初步成果上报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11月底前,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图斑和数据,并完成本级“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建立我市“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并报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国土资源厅。
4、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年11-12月)。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核查验收和工作考评,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局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农委。同时,“两区”划定成果由市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动态监测、信息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统筹推进“两区”建设
(一)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1、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理布局,统筹农田水利、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土地整治等项目,集中力量在“两区”内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探索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实施整村流转、托管经营、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整合田、水、路、林、土、电、技、管等各类规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永续利用。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强黑土地保护治理,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机械深松、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粮豆轮作、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
3、提高“两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严控“两区”范围内秸秆焚烧。加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着重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率先实现“两区”范围内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l、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国家和省涉农项目建设,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可以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使用管护。加快人才培养,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人才培训工程。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
2、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在“两区”范围内,依法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广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互换并地等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生产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凋减籽粒玉米,扩大大豆、水稻、鲜食玉米种植面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玉米大豆轮作、套种模式,扩大优质食用大豆面积。
四、依法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一)依法保护“两区”。
严格按照《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两区”耕地管理,管控“两区”耕地用途。加强“两区”范围内耕地、水资源的保护,防止优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落实管护责任。
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模式,将划定后“两区”内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以镇为主体,填写“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设立“两区”标志牌,加强社会化监管。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逐步建成“两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全市“两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通过对农情大密度遥感监测,及时了解分析相关情况,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和汇总。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集各镇以及农业、国土、发改、财政、水利、住建、畜牧、林业、环保、交通、统计、粮食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推进。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把镇村干部发动起来、把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农业局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人负责“两区”建立工作,对划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
此次“两区”划定工作,市财政将列支专项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在实施“两区”划定工作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审计和使用,确保全市“两区”划定工作顺利进行。
(四)大力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灵活运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合力营造推进“两区”划定工作的积极氛围。要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政策,促进齐抓共管,确保“划、建、管、护”各阶段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