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办发〔2012〕56号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党的十八大
和州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7月11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70份)
和龙市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深入推进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市政府决定自6月19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相关警种、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举全市之力,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火灾隐患。结合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建筑工地、“九小”(小商场、小学校和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屯等人口聚集地作为重点,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紧盯、州庆、国庆长假和十八大召开等关键时段,开展统一攻坚行动。7月底前,要完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10月1日前,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
(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划分各网格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安监局、居委会、村委会、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三)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整改火灾隐患。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点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民政、文化、农业等部门要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7月底前,要举办十八大消防安保宣传启动仪式,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9月底前,安监、民政、教育等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发动单位员工、居民、学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充分利用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利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保卫战宣传报道。
(五)抓好社会化消防工作。要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要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继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消防从业人员培训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任用上岗。要大力组织消防志愿者活动,制定消防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或意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查改火灾隐患等活动。
(六)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全员练兵和实地熟悉演练工作,不断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要立足于灭大火、救大灾,全面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和完善跨区域灭火救援和通信保障预案,加强机动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组织指挥和战勤保障机制。凡辖区内重点单位发生火灾,相关领导要立即遂行作战,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三、工作步骤
党的十八大和州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19日至6月30日)。各部门要结合实施方案内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每月组织召开安保调度会,统筹推进各项保卫任务。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州庆前和十八大开幕前,各部门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十八大和州庆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州庆六十周年是我州的喜事,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八大和州庆安保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对隐患突出或火灾多发的行业系统,要及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等非法违法建筑,必须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一般隐患,必须督促单位在十八大召开前彻底整改消除;凡重大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清剿火患”战役发现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在7月底之前必须100%整改销案;对新一轮排查出的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100%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及时通报住建、文化、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依法采取吊销证照等措施,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下级部门解决不了的,要提请上级部门督办。对十八大开幕前难以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大会期间要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并通报工作情况。要建立消防保卫战责任制,采取市政府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屯(社区)的方式,全力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十八大闭幕后,市政府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火灾多发的部门,将实行挂牌督办和通报批评。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负有消防监管责任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按时向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类工作信息。从7月起,每月11日和26日前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阶段性工作情况(联系人:蔺浩;联系电话:4262124、联系地址:消防大队二楼防火大厅、邮箱:hlxf119@sina.com)十八大闭幕后及时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