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办发〔2018〕65号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和龙市健康扶贫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健康扶贫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和龙市健康扶贫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做好“一事一议”第五道防线相关工作,有效控制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实际,建立“健康扶贫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2020年脱贫攻坚期间,在统筹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四道防线基础上,设立“健康扶贫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第五道防线,进一步解决特殊贫困患者负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健康扶贫的精准度。
二、补助对象
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一事一议”补助人员。
三、补助政策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报销补助后,个人承担费用仍是致贫返贫主要因素的,需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的,向民政局申报,民政局根据情况提交市级联席会议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根据资金承受能力和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形成会议纪要后予以解决。
四、申报流程
具体参照《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龙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政发〔2015〕6号)和《和龙市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办发〔2015〕20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镇具体负责,将建立医疗费用“一事一议”补助政策与贯彻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同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应核实申请人具体情况,并在申请表上提出具体意见,同时提供申请人年度收支台账;市卫计局提供申请人就诊信息,新农合、兜底保障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考;市人寿保险公司提供大病补偿相关材料,市民政局提供医疗救助相关材料,同时要召集财政、扶贫、卫计、相关镇等部门,根据申请人就诊情况及各镇核实情况对申请进行讨论并确定补助金额。
申请表。
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