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发〔2018〕23号
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龙市
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现将《和龙市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和龙市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在和龙市的85周岁以上(含85周岁)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5-89周岁敬老金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敬老金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以上敬老金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三、发放时间
2018年4月起执行,按年度发放。
四、认定依据
对于高龄老人的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为年龄认定依据。
五、申办程序
敬老金的发放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调查核实;镇(街道)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审批。实行村(社区)、镇(街道)、市老龄办“三级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全覆盖,向社会公布敬老金的发放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老龄办要做好发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要做好发放对象的核查工作;财政局要将敬老金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监察委、审计局要对敬老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