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00: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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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龙市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发〔201823

 

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龙市

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现将《和龙市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81017

 

和龙市发放高龄老人敬老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在和龙市的85周岁以上(含85周岁)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5-89周岁敬老金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敬老金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以上敬老金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三、发放时间

20184月起执行,按年度发放。

四、认定依据

对于高龄老人的年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为年龄认定依据。

五、申办程序

敬老金的发放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调查核实;镇(街道)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审批。实行村(社区)、镇(街道)、市老龄办三级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全覆盖,向社会公布敬老金的发放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老龄办要做好发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要做好发放对象的核查工作;财政局要将敬老金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监察委、审计局要对敬老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