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任字〔2015〕3号
关于黄重德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重德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家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黄重德后);
李月江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吕忠江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列李月江后);
崔哲松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列吕忠江后);
韩秋丽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列崔哲松后);
王洪银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列李春植后);
孙洪波同志任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列赵美子后);
秦四海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列邹吉文后);
杨炳林同志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列金昌万后)。
免去:
黄重德同志的市经济局副局长、市煤炭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田同志的市经济局副局长职务;
李月江同志的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吕忠江同志的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崔哲松同志的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韩秋丽同志的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吉华春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盖静波同志的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郑龙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崔明奎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金昌植同志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管仁杰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曹云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崔宗云同志的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美玲同志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海龙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马健力同志的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于宝祥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8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