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12:48
来源 : 和龙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王成杰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
关于王成杰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
和龙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项规定与《和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龙市人民政府提请:
任王成杰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金明学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李繁祥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
王成杰同志的市经济局局长职务;
董自来同志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金男龙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享受原级别待遇)。
请予审议决定。
和龙市人民政府
市 长:金 烈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