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0 12:43
来源 : 和龙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李永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和政任字〔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永峰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列阚权后,刘伟前);
李敏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列朴基勋后);
南松吉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
李春植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慧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金哲云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待安排);
徐茂发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待安排);
金宗允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待安排);
南松吉同志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忠江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