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任字〔2016〕14号
关于崔光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崔光杰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列康凯后,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家田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