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8 12:42
来源 : 和龙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金锋哲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和政任字〔2016〕10号
关于金锋哲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金锋哲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
李学海同志任市档案局局长;
柴首军同志任市煤炭事业管理局局长;
李光日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刘永恒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保留原级别待遇)。
免去:
同志的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范敬学同志的市档案局局长职务;
于明海同志的市煤炭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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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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