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8 13:40 来源 : 和龙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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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4件,其中,重点督办提案6件。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均已面复和电函委员,办复率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或能够解决的提案33件,占全部提案的51.5%;已采纳积极解决或逐步解决的提案25件,占全部提案的39%;因条件限制或财力不足暂时不能解决的提案2件,占全部提案的3.1%;给予政策解释的提案4件,占全部提案的6.4%  

  与往年同期相比,已经解决或能够解决的提案占比有所提高。已采纳积极解决或逐步解决的提案中,大部分提案都可以得到落实。6件重点督办的提案目前已经解决或能够解决的提案占5件;已采纳积极解决或逐步解决的提案占1件。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组织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于41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同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谋划,统筹安排,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涉及到的21个承办和协办部门参加了会议。各相关部门均于530日前面复委员,完成了提案的答复;各分管副市长对每件提案进行了批示,并经常过问了解提案办理情况,积极参与了分管部门承办的一些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不断深化对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  

  (二)层层落实责任,办理机制更趋完善。为全面抓好提案办理,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收到委员提案后,市政府进行了分类梳理,根据提案内容由分管副市长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对办理工作实行 五定,即定领导、定承办人、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二是严格审核。各承办单位在回复委员前,政府办对回复件从文字、内容上进行把关,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表达准确、语气恳切、内容有针对性。三是加强协调。市政府在提案办理中,经常调度,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6件重点督办提案,组织承办部门召开了多次座谈会,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办理水平。  

  (三)加强沟通联系,委员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着眼于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促进了委员所提问题的解决,委员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四)狠抓工作落实,提案办理成效显著。在认真答复的基础上,市政府更注重推动工作落实,对能够近期解决的,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快速推进;对因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近期内无法解决的事项,认真做好调研与规划等前期工作,及时与上级沟通,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力争早日落实;对因有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事项,向委员们作出解释说明,征得委员们的理解。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我们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委员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有些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为:一是承办工作发展不平衡,极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承办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质量低,办理速度慢。二是承办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仍有答复不规范现象;三是受体制、财力等客观因素影响,一些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加之承办单位工作不细,沟通不够,致使个别委员不理解。上述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阶段,我们将组织督促各提案承办部门,进一步抓好提案办理的落实工作,千方百计的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协提案重要性的宣传。促进各承办部门重视提案、办好提案,不断提高办理的质量与速度。二是加强对承办人员的培训,规范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文书的标准,推动提案办理文书的规范化。三是细化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各承办部门与委员的沟通,争取各位委员对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总之,在今后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将不断研究承办工作的新思路,拓宽延伸承办工作的新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承办工作,认真听取委员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我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协及全体委员对市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