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报告人数、向大会报告人数、应参加人数 14人,实际参加人数 14人。
二、宣布大会纪律。不准吸烟、关闭通讯工具、不准随意走动、保持会场安静。
三、参加今天会议,有申请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家庭和各街道(社区)领导作为嘉宾,同时为了使今天的分配房屋大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邀请了市人大、政协、纪检和市公证处对分房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传达有关文件、《和龙市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和保房发【2010】2号的通知、《关于调整和龙市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价格标准》和政发【2012】2号的通知、(有关物业维修基金缴费的说明)。
五、房源说明(包括房源、参加人数情况、廉租房产权、缴费、弃权等情况)。
(一)、房源:房源分布在我市江边“水岸花城”共15套房源。其中:一层3套、二层1套、三层2套、四层3套、五层1套、六层5套。
(二)、这次申请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实物配租户数为14户、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要求,可以参加抽签。
(三)、根据目前房源、楼层和申请家庭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按份共有14户、分两组进行抽签分房、一组为肢体一,二级残疾和70岁以上家庭4户分配一层、二层共房源4套。二组为其他家庭10户分配三层、四层、五层、六层共房源11套。
六、工作人员“确定申请人”,将“申请人信息”导入程序,从所有申请人中随机产生二位申请人代表,并请上台就座。
七、在申请人代表、监察、街道、住保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工作人员选择“随机分房”--“分房到户”--“自动分房”,将“申请人信息”和“房源信息 ”导入程序,选择“无序调整”。
八、请一位申请人代表单击“开始摇号”(屏幕上房源、人员信息快速滚动),30秒后请另一位申请人代表单击“停止”(屏幕上逐页显示房屋分配结果),打印“分房情况表”。
九、二位申请人代表,市人大、市公证处、政协、纪检、街道、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分别在“分房情况表”相应位置上签字确认,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本次分房活动进行公证。
十、下面由和龙市公证处公证员宣读现场公证证词。
说明:本次抽签完后放弃所抽签房屋的,2年内不再给分房。
办理入住手续时间表( 2013年9月2日至9月6日为止)。
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