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和龙市税务局成功开出和龙市首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完税证明,标志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工作在和龙市得到落实。
图一、成功开出首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完税证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安排,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4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自划转工作启动以来,和龙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在进行深入调查研判的基础上,强化组织领导,合理调配人力,周密制定工作计划,持续完善细化工作措施,理顺和规范征收流程,积极协调人防等相关费种主管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为平稳完成划转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图二、与人防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经与州税务局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到,和龙市首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完税证明也是全州首张该项收费的完税证明。和龙市税务局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的其他三项收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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