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6 09:51 来源 : 中共和龙市老干部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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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龙市老干部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和龙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党支部(以下简称: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8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单位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2个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坚持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2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落实情况

(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2023年1月12日研究对包保村“双节慰问”工作,没有体现慰问人数及标准;2023年2月28日对出纳赵某某辞职事项只记录提出辞职时间,对其本人从事财务工作如何交接以及后续遗留账目结算等事宜均未做安排:12月9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认识领导班子会议是议事决策的重要平台;进一步补充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特别是在会中,若发现有遗漏的议事内容,则经班子成员一致同意,由主持人临时补充议事内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决策的全面性;严把会后执行关,会上的决策事项明确到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关于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

2.涉及8笔报销票据经办人(已辞职的出纳赵某某)用铅笔签字,存在责任落实走过场,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其中2023年3月13日第9号凭证,付办公楼定做安装防盗门款3550元;3月13日第10号凭证,付办公维修费3869元;3月22号第12号凭证,付办公耗材费用3186元;3月29日第21号凭证,付办公矿泉水500元;5月5号第10号凭证,付2021年8月15日慰问27名离休干部买锅款8640元;5月5日第12号凭证,付2020-2022年广告社制作雕刻版款7351元;5月23日第13号凭证,付办公排水改造工程款6000元;5月30日第32号凭证,付包保村(青龙村部)安装油烟机款950元:12月9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结合中心实际业务需求,研究完善《市老干部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规范流程,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履行经办人、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及一把手签字(大额资金)签字完成后方能支出。对于票据不全,签字不全的情况一律不予支出;定期抽查财务票据签字情况,对不规范的票据及时退回,督促整改。针对各科室开展培训,讲解签字规范的重要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将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整改完成后,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反思,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和措施,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心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整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监督中心整改工作全过程,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监督,对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4263268;邮政信箱:和龙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和龙市誉文街98号);邮编:133500;电子邮箱:hlslgbj@163.com。

 

 

中共和龙市老干部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