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7 13:14 来源 :   和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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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整治结束后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酒醉驾、无证驾驶、准驾不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注册登记、逾期未年检、“飙车炸街”、未满18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区域

  市区各乡镇、城郊结合部、医院、市场、学校周边、国省道、农村道路及各类事故多发路段。

  四、其他事项

  1.对查获的酒驾醉驾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2.对未满18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及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拒不改正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报所在学校及班级。

  3.接送小孩上下学的家长应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做好榜样,同时给小孩佩戴好头盔;党员、公职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且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抄告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4.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整治行动将进行即时曝光,不定期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拍摄劝导查纠过程,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曝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捍卫者、践行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和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