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省属高校乡村振兴人才“订单式”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经过培养、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和龙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433-4222621
附件:2025年和龙市乡村振兴“订单生”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和龙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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