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 10:33
来源 : 和龙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公示编号:【2022】第06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姜维杰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和字第00035777号,权利人:徐明 房屋坐落:人民大街129-5-202号;房屋建筑面积:78.1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登记材料送达地址:和龙市文化街海兰路690号政务大厅3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33-4246016
和龙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