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17:48 来源 : 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 | 字号:

关于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防止疫情扩散,最大限度限制人员流动,严格人员管控,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及和龙林业局范围内实施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印发居民通行证、工作通行证出行,外出时必须携带、每户家庭每天只能安排1名携带通行证的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上班人员由所在单位制作加盖公章的通行证,凭通行证和身份证出入。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超市、药店及企业务工(提供相关证明)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居民通行证由各社区下发,社区要做好居民下发台账,杜绝一户多证现象,各社区要落实好辖区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其他一律封闭。严禁非小区居民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各社区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巡逻队伍,随机抽查辖区内经营场所、居民外出情况。

三、工作通行证由各部门下发管理,并动员所有机关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同时管好自己家属、亲戚,并主动做好朋友、邻里的工作,努力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赌博。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四、市监局要对我市商超、药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告知,不佩戴口罩、不携带通行证人员禁止入内。

五、对未佩戴口罩、携带通行证及身份证件的人员做好劝阻工作。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