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09:30 来源 :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打印 | 字号: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和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担了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边合区)。公示内容如下:

一、边合区概况

边合区位于吉林省和龙市东南部的南坪镇区,与朝鲜接壤。2015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15]185号文件正式批准在和龙市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面积0.76平方公里。边合区是吉林省第二个、全国第17个国家级边合区。为将边合区建设成为集加工、边贸、旅游、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特殊经济区域,带动吉林省边境地区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边合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0)》,于2019年11月25日编制完成,规划面积为4.27km2

1)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

产业定位:近期主要发展轻纺、食品加工、原材料深加工等传统工业,远期主要发展互市贸易、保税物流和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产业。

发展目标: 2025 年,和龙边合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齐全,产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要素集聚能力显著增强,产业跨境合作更加深入,初步建成集加工制造、边贸、旅游、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高地。 2030 年,边合区产业发展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制造为基础,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趋于成熟,跨境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完善,跨境物流承接能力突出,成为东北亚国际物流重要战略通道和国家重要的能源矿产进口通道。

2)规划范围及规划时段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图们江、西至和芦公路、南至图们江、北至图们江,规划用地面积为4.27平方公里,规划用地面积 4.27 平方公里(包括国家批复面积 0.76 平方公里和代管面积3.51 平方公里)与南坪镇镇区范围重合。

规划时段:规划近期为2018年~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年~2030年。

二、边合区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

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SO2NO2PM10PM2.5CO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二甲苯、氨气、硫化氢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

2)水环境

2019年2月图们江流域地表水监测数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开发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排污口位于图们江开发区下游河段。

3)土壤环境

边合区建设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值;农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三、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规划调整建议

①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②贯彻落实产业发展定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③将吉林省“三线一单”及清单式管控要求纳入规划;④细化环境保护规划内容,明确环境目标与管控指标。

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

①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贯彻落实蓝天保卫战要求;严格规划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②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打好碧水保卫战;提高规划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快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严格实行源头控污,强化开发区污染源监管;加强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

③固体废弃物影响减缓措施:从源头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健全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管控;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固体废物监管能力。

四、评价初步结论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8-2030)》基于国家、地方产业发展战略,从产业定位、规模、布局、资源利用率、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等方面重新研究制定规划方案,本次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不同规划期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规划决策和实施的硬约束,并依据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空间优先保障、生产空间集约利用等原则,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以期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建议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推进现有产业升级,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确保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五、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荣盛                             

联系电话:1394336121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艺楠                       联系人:崔朋

联系电话:18810638922                联系电话:1317904665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实施以来当地经济水平发展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跟踪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