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和龙市营商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软环境监测员和软环境监督点。
一、监督员的聘任
(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关心和龙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并且志愿参加软环境监督工作。
2.优先聘用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基层群众代表。
3.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4.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二)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全市软环境建设相关的各级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3.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定期提交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监督员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廉洁自律,不得假公济私,谋取或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保密制度,监督员向各级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反映举报的问题,非经允许不得泄露扩散、公开发表、接受采访。
3.对涉软问题或案件,没有调查权、检查权、处理权。
4.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对违反规定的监督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告诫直至除名,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软环境监督员申请方式
关注“吉林软环境”微信公众号,选择“申请监督员”,按照要求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同时填写《软环境监督员审批表》和《软环境监督员承诺书》(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并到和龙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予以聘任,截止时间7月10日。
二、监测点聘任
(一)监测点申请条件
1.企业的社会诚信度高、生产经营状况好、持续发展潜力大。
2.有正在或将要办理的2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
3.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监测点职责
1.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对发生在监测点的依法、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
2.对重大投资项目注册、立项、落地全过程实时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批效率、政策落实、监管执法、税费收缴、纪律作风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
3.建立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情况,如实反映软环境真实状况。采用文字记录、音像实录、网络传输等方式向本级软环境办提供监测信息。
(三)监测点负责人职责
每个监测点企业指定1名信息员,建议由企业办公室人员或项目负责同志担任。职责如下:
1.对所在企业所遇检查、收费(税)、处罚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2.对所在企业所有行政审批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3.对所在企业相关的利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测监督,适时反映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4.对所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所涉所有审批、检查、收费、验收、处罚等各种文件、资料、单据的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绘制项目流程图。
5.建立监测台账,将上述各种情况及意见建议记录在案,全面真实反映监测点软环境状况。
(四)监测点申请方式
详细填写《软环境监测点推荐审批表》和《软环境监测点责任书》(详见公告下方附件)并到和龙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予以聘任,并统一发放软环境监测点牌匾,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和龙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4230595。
和龙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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