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刘风友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福字第860200号、权利人:刘发 ;房屋坐落:福洞民光街河东;建筑面积:26.00㎡、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登记材料送达地址:和龙市福洞镇人民政府福洞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433-4882279
和龙市自然资源局福洞自然资源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