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11:19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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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0】头道第00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全龙福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字第162号、权利人:全汉俊 朴今玉 ;房屋坐落:和龙市头道镇龙新村;建筑面积:84.36㎡、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登记材料送达地址:和龙市头道镇长仁路188号

联系方式: 0433-4833988  

 

和龙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