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南坪镇内。规划范围为:东至图们江、西至和芦公路、南至图们江、北至图们江,规划用地面积4.27 平方公里(包括国家批复面积0.76 平方公里和代管面积3.51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18 ~2030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0年。
(四)总体发展目标
建设边合区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规划设置为“三园两区”,具体为三个加工制造业园、一个现代物流园区和一个边民互市贸易区,促进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服装加工、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日益繁荣,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在边境地区深入人心,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二)评价重点
(1)产业开发现状及回顾评价;
(2)规划开发强度分析和协调性分析;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及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对策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荣盛
联系电话:13943361211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朋
联系电话:1317904665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三)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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