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1 10:24 来源 :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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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社局关于致“个转企”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首先祝贺您的企业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成功地实现了“个转企”,迈上了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为了使您明确“个转企”后如何更好的保障企业和职工的权益,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为您的企业进行参保登记,按照相关的条款参加社会保险,为您的企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目前,国家为“个转企”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宽松的鼓励政策,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1.由“个传企”企业提出申请,自转企当年起设3年过度期,过渡期内比照个体工商户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以上年度本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职工比照个体工商户雇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由于疫情影响,免征2020年12月31前参保缴费的中小微企业(含享“个转企”政策的企业)单位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养老、失业、工伤)。

  3.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之和为1%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