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09:58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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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协调组织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综合科、安置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褒扬科   

  办公地址:和龙市文化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1:3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33-4880059  

  负 责 人:芮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