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9 13:39 来源 : 和龙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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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和政办发〔2009〕83号

 

    根据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延州办字〔2009〕13号),设立和龙市工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各阶段工业经济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企业产需衔接和扭亏增盈工作。

    (二)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初审意见,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参与各种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全市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贸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

    (四)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承担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协调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的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全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分析考核工业固定资产完成情况;负责“工业项目库”建设。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八)承担全市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企事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企事业改革方案;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兼并破产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妥善处理企事业单位改制遗留问题;组织实施企事业金融债务化解工作和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及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九)提出工业用电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协调解决工业用电供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工作;负责工业用电需求与管理。

    (十)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及股份制企业审核、推荐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全市股权质押融资工作和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创新;加强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人才工作和企业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市企业家联合会日常工作,搭建和完善为企业家服务的平台。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综合分析近期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研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的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市县域突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综合性经济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经济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承担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机关干部培训以及人才信息等工作;负责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1、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各阶段工业经济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开展企业产需衔接和扭亏增盈工作。

    2、参与各种运输方式的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全市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贸货物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承担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协调组织相关重大示范工程的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出工业用电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企业电力需求状况,协调解决工业用电供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工作;负责工业用电需求与管理。

    3、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提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初审意见,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科技、技改与产业政策科

    1、组织拟订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全市用于工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分析考核工业固定资产完成情况;负责“工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五)体改与企业监管科

    1、承担全市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企事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企事业改革方案;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兼并破产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妥善处理企事业单位改制遗留问题;组织实施企事业金融债务化解工作和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及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2、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及股份制企业审核、推荐申报和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全市股权质押融资工作和培育多次层资本市场;指导和协调全市企业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创新;加强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人才工作和企业培训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市企业家联合会日常工作,搭建和完善为企业家服务的平台。

    三、人员编制

    市工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系统党委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5名。

    市工信局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