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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2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补充通知》(吉政公办〔20186号)相关要求编写而成。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1231日。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在和龙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街道认真学习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一)坚决遵守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内容主要指光明街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为加强光明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均应当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政务公开范围分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两部分。政务公开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光明街道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光明街道发布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在发布前与有关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光明街道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光明街道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属于光明街道职责范畴的应当在光明街道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二)积极推动“五公开”制度。

1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办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2、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3、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4、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认真组织政策解读。

光明街道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同步部署、善用平台”原则,把依法依规主动有效发布政务信息作为政务公开重要抓手。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实际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均进行舆情的风险评估和科学研判,制定信息发布、宣传解读、舆情应对的整体方案,通过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包含:光明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简介及年度工作目标,光明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及领导班子工作承诺,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大代表名单,社区两委班子情况,光明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情况,惠民利民政策法律法规,公益事业建设基本情况,社区帮扶资金发放情况,领导班子年度民主评议情况,社会养老基本情况,民政工作基本工作情况,计划生育基本工作情况,劳动保障基本工作情况,居民关注要点等。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促。

光明街道党工委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作为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常抓常议。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明确光明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光明街道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光明街道政务公开内容;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承办光明街道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赋予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均应当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光明街道人大代表总计8人,提案总计10个,2017年已解决7个,2018年已解决2个,截止目前已全部解决;政协委员2人,提案2个,提案尚待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年份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公开信息条数

296

133

161

169

194

 

2017年,光明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增幅量达到114.79%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网站信息数110条,政务大厅信息数61条,政务微信微博公开信息数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0条。

 

公开渠道、方式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

微博微信

其他

数 量

110

61

3

20

百分比

56.70%

31.44%

1.55%

10.31%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光明街道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百姓热线)6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光明街道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光明街道无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2017年光明街道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总合计200余人次。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光明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有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方面: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仍存在保守倾向。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从近两年的数据看,依申请公开数量激增,说明主动公开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同时,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落实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在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存在应付现象。四是工作不规范。存在政务公开形式单一,渠道不畅、内容不全面,程序不透明;不能及时公开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五是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下一步,光明街道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组织召开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及重视程度,增强从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开展培训促能力提升。适时在街道范围内对从事政务公开人员、政务网站建设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适时向信息公开程度高、效果好的地区学习,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流程体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采取多方面,多形式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程序透明,遵章守规,及时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在会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政务“五公开”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