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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点击数:
 和龙市民政局

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和政办发[2014]3号)要求,公布2013年和龙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门推进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群众路线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 高度重视,健全机制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督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

(二)强化落实,细化任务

一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四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二、公开信息的情况

为突出时效和民生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累计数113条,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三、存在不足

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不足,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重视力度,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