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拟转用土地预公告
预公告[2025] 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现按规定将转用土地的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的项目、用途
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建设项目
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的范围、权属、面积
位置范围:和龙市福洞镇东新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权 属:和龙市福洞镇东新村、和龙市水利局、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龙水林场
拟转用面积:2.4418公顷
三、拟转用土地目的:
该批次项目因公共利益需要用地,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使用情形。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和龙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土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和龙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公告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8日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设施和改变房屋用途;抢种、抢栽、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和龙市福洞镇人民政府、福洞镇东新村、和龙市水利局、和龙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龙水林场予以张贴,并在和龙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和龙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