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6013617560N/2025-29894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标 题: | 关于召开《调整和龙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的公告(二)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6013617560N/2025-2989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 标 题: | 关于召开《调整和龙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的公告(二)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5年12月召开调整和龙市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00准时召开。
二、地点: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老百姓的经济和心理的承受能力,我市出租车运价拟定调整为:
1、基础运价由5.00元/3公里调整为5.00元/2公里;
2、续程运价:超出标准起步价核定2.2元/公里(每450
米加收1元,不满450米按450米算)。
3、等候费:等候时间在4分钟内不收费;超过4分钟后,每2分钟加收1元。(等候时间以2分钟为单位,不足2分钟的部分按一个完整周期计算)
4、计费总额尾数实行“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
5、过道费、隧道费、停车费由乘客支付,城市建成区以外(市政道路通达区域)包车费由乘客与经营者协商确定。
以上价格适用于城区内使用计价器的客运出租车,如不使用计价器,城区内乘客有权拒付,同时出租车司机必须向乘客出具税务发票。
四、参会人员名单附后。
五、听证人: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崔爱华,和龙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慕康顺,由崔爱华担任听证会主持人。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5日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党代表参加代表1人:
沈明花 和龙市文化街道
人大代表参加代表1人:
徐锡红 和龙市民惠街道
政协代表参加代表1人:
于宝霞 和龙市光明街道
市监局参加代表1人:
尹明 和龙市市监局
交通局参加代表1人:
左 航 和龙市交通局
出租车公司参加代表3人:
庄千航 爱客出租车有限公司
王龙 兴烨城乡公交运输有限公司
崔金锁 兴胜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业代表参加代表3人:
刘俊成 兴烨城乡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司机
赵君 爱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
陈海军 爱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
消费者代表参加代表6人:
韩丽晶 光明街道
刘西凤 光明街道
安君怡 民惠街道
郭浮萍 民惠街道
车泳进 文化街道
林启凡 文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