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560N/2024-1588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      题: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560N/2024-1588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标      题: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纪委部署要求,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任务》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粮食购销领域中违规收购、套取资金、输送利息、吃拿卡要等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侵占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粮食收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一)针对粮食企业在购销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重点开展涉粮企业在收购是否坚持明码标价、执行统计制度;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的“输送利益”“吃拿卡要”行为。重点开展粮食主管部门工作作风整治,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核、资金奖补、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以公谋私、贪污侵占、合谋骗取、优亲厚友,以及索取或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等有偿服务等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监测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开展监测站工作作风整治,在粮食质量监测是否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情况;在对农户安全储粮过程中是否提供服务保障。

二、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发动宣传和组织部署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至6月)。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内容的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进企入户、信访举报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细致的摸底。对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和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至9月)。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分类进行集中整改和查处,逐个建立问题整改和销号台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果断查处,严肃追责问责。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3-4528809。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对集中整治作出定性和定量评估,形成自评报告,针对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有效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粮食工作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粮食管理科、物资储备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推动。

(二)加强督查指导。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并贯穿工作始终,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强化考核问责。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履职不到位,影响整治工作开展的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金永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庆龙  副局长

裴栋彬  副局长

 员:苗运财  粮食储备科负责人

许家辉  监测站副站长

金仙女  物资储备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