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6013617560N/2022-10304 |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3日 |
| 标 题: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和发改审批字[2022]15号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3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6013617560N/2022-10304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3日 |
| 标 题: |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和发改审批字[2022]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3日 |
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吉宏宇咨评〔2022〕13号),经研究,现就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11-222406-04-01-547952)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扩建9000m3/d净水厂一座,扩建后净水厂规模为15000m3/d,并配套净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
三、建设地点
和龙市南坪镇。
四、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5494.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525.58万元,设备购置1028.81万元,安装工程86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4.26万元,基本预备费398.85万元,流动资金23.7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6.00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一)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各项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