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552U/2026-21185
分  类: 自然资源 ; 通知
发文机关: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和政办函〔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2406013617552U/2026-21185 分  类: 自然资源 ; 通知
发文机关: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和政办函〔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和政办函〔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3日

 

 

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科学有效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特编制《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土地供应管理政策。

(二)计划的意义。《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做好和龙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要依据。具体意义体现在:一是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规范、加强国有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三是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四是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解决目前土地供应中存在问题的重要抓手。

(三)计划的编制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5〕241号)

3.《和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和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导原则。强调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确保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与时序安排符合城市总体发展框架。具体而言,计划中的用地指标分解充分考虑了各区域的发展定位和承载能力,避免无序扩张和低效利用。

(二)布局优化原则。着重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一方面通过存量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现有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工业用地占比,将更多土地资源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服务领域倾斜。

(三)供需平衡原则。建立在对市场需求的精准研判基础上。计划编制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了多轮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各类用地主体的实际需求,确保供应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

(四)节约集约原则。除传统的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常规手段外,鼓励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混合功能用地等新型节约集约模式。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6年度本批次和龙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89.52公顷。2026年度确需超出本批次用地计划的新增用地需求,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报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审批备案。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6年度本批次和龙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9.3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3.1公顷。

(三)本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和龙市城区:总量1.03公顷。

商服用地:0.2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0.83公顷

2.东城镇:总量0.4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0.4公顷

3.头道镇:总量0.17公顷。

商服用地:0.17公顷

4.西城镇:总量502.65公顷。

商服用地:9.33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20.22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3.1公顷

5.南坪镇:总量126.33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126.33公顷

6.崇善镇:总量52.76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52.76公顷

7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总量6.18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5.9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0.28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优化用地布局既是缓解用地矛盾、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的战略性选择,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落脚点。从储备土地着手,重点抓好储备土地供应,完成批次用地供应比例。同时,以盘活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相结合,优化中心城区用地结构,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重点保障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水利、交通等民生类项目的土地供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适量控制住宅用地建筑规模,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严格控制商品住宅用地单宗土地出让规模;严禁向个人、别墅类土地开发项目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基础设施土地供应,重点支持卫生、水利、交通等公共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和服务水平,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土地供应,严格执行“标准地”供地方式,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无污染环保型工业项目的落地,本着“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为污染重、高耗能、低产出的项目供地。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加强监督检查,控制新增闲置土地,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使用标准,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鼓励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鼓励建设多层建筑,适当增加容积率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合理规划增量土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各项建设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执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充分发挥土地市场资源配置优势,运用价格杠杆不断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

2.建立公开的土地市场,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防止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有利于国家利用土地资源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在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土地供应计划、供地政策、出让公告、出让结果等进行公示,引导理性投资,发挥市场信息对盲目投资、无序用地的警示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市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市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要会同各镇、各街道,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强化土地储备。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完善土地储备开发的运作模式,保障全市产业规划的实施。

(二)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审核机制。通过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审核机制,科学确定土地储备项目开发成本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合理有效地控制区域地价水平,加强土地出让前期的研究,最大限度减少土地交易违约现象的产生。

(三)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各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要加强与生态环境、发改、住建等部门协作,建立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管理机制,完善项目用地联审方式,实施增存挂钩,确保有限指标优用、快用。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制,落实跟踪报批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先行用地审批,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附件: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和龙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